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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通知〡2025苏州市微短剧精品创作宣推计划

发布日期:2025-07-15 来源:[关闭窗口]

2025苏州市微短剧精品创作

 宣 推 计 划 征 集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践行习近平文化思想和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苏州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出成果和出人才相结合,抓作品和抓环境相贯通,按照苏州文化强市“811”计划部署要求,进一步推动苏州影视精品创作推广和产业提升,苏州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苏州市电影电视艺术家协会将开展“2025苏州市微短剧精品创作宣推计划”。具体通知如下:


组织机构

主 办:苏州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承 办:苏州市电影电视艺术家协会

协 办:苏州市微短剧产业联盟

    苏州影都影视服务有限公司

作品征集时间和申报主体

1、征集时间:即日起至10月31日。

2、申报主体:在苏州注册的影视制作公司,并经出品方授权许可。


作品要求

1、作品类别:微短剧。

2、创作主题:围绕“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大运河文化、古城保护与更新、乡村振兴、新质生产力等主题,以展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苏州新实践为创作主线,凸显苏州元素、展现时代精神、反映城市气质、根植江南文化,作品力求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

3、申报者需填写申报表(点击文末附件下载),内容包括主创人员简介,600-1000字的作品内容梗概以及经费投入等情况,并提交作品成片U盘。

4、申报作品应为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10月31日期间创作生产并制作完成的作品,时长和集数须符合国家广电总局和省广播电视局的相关标准和要求。在2024年6月30日前已取得网络剧片发行许可证或节目上线备案号并公开播放的作品不得申报。

5、所有申报作品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6、作品必须为原创,严禁剽窃、抄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相关规定执行)。主办方不承担包括(但不限于)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版权、商标权等纠纷而产生的法律责任(申报者须签名承诺,如违反规定,将承担所有责任)。

7、报送要求:参评作品用U盘存储(或网络连接地址),与申报表纸质原件(一式八份)一并报送。同一单位参评的多部作品,可按照作品名称分别存储在同一U盘上;每部作品一个文件夹,内含:申报表、视频。U盘及纸质材料寄送至:姑苏区天薇巷1号市文联516室。联系人:吴静13584804469。


评选

1、时间:11月上旬(另行通知)。主办方将聘请专家组成评审组开展评审工作,与申报作品相关联的评委应采取回避制度,同时主办方组织相关人员监审。

2、评选采取百分制打分,取平均分由高到低排列,评选出10部优秀作品,10部入围作品,并在市影视协公号上进行公示。


创作扶持

对评选出的10部优秀作品,每部给予作品的申报单位(制作公司)2万元的创作宣推补贴(市影视家协会将与入选作品的制作公司签订相关合约,明确作品的创作宣推等事项)。


作品宣推

入选作品取得网络剧片发行许可证或节目上线备案号后,主办方将于2025年12月至2026年3月间为作品在看苏州、苏周到等平台呈现(开机画面广告、精选板块焦点图、精选推荐位新闻等),并推出H5专题页面进行宣推,同时在苏州新闻、911苏州新闻、名城苏州网、周到有约、苏州文艺、苏州影视协公号等多平台进行宣传推广。主办方还将组织文艺评论家对部分作品开展网络评论,并在各级相关主流媒体刊发。


主办方将为10部优秀作品和10部入围作品颁发证书。


凡投稿者视作认同以上征集通知的各项规定。


本次活动由苏州市电影电视艺术家协会负责解释。


附件:“2025苏州市微短剧精品创作宣推计划”申报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