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巿“吴韵”优秀音乐作品推优评选是由苏州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批准、苏州市音乐家协会主办的全市唯一音乐创作类推优项目。“吴韵”优秀音乐作品推优评选要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坚持唱响主旋律、传递正能量;坚持思想性、艺术性有机统一,弘扬中华民族优秀的传统文化艺术。“吴韵”优秀音乐作品推优评选旨在推动、促进本巿音乐工作者音乐创作,推动多出优秀歌曲多出创作人才,进一步满足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为建设文化强市、谱写“中国梦”苏州新篇章做出新贡献。具体信息如下:
1.“吴韵”优秀音乐作品推优评选每两年评审一次;
2.“吴韵”优秀音乐作品推优评选拟设优秀作品10首,并给予一定扶持资金;
3.“吴韵”优秀音乐作品推优评选旨在推出新作品,故在2016~2018年限内已获得中宣部、中国音协以及省委宣传部、省音协、市委宣传部、市音协等主办并举行的活动中获得选项的作品不参评;
4.凡是在年限中除第三条外的本市原创歌曲均可参选。请各创作人员于2019年1月15日之前把申报材料(音乐作品音响CD、乐谱、参评申报表)报送到苏州巿音乐家协会邮箱szsyyjxh@163.com。
苏州市音乐家协会
2018年12月18日
“吴韵”优秀音乐作品推优评选细则
苏州巿“吴韵”优秀音乐作品推优评选是由苏州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批准、苏州市音乐家协会主办的全市唯一的音乐创作类推优项目。“吴韵”优秀音乐作品推优评选要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坚持唱响主旋律、传递正能量;坚持思想性、艺术性有机统一,弘扬中华民族优秀的传统文化艺术。“吴韵”优秀音乐作品推优评选旨在推动、促进本巿音乐工作者音乐创作,推动多出优秀歌曲多出创作人才,进一步满足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为建设文化强市、谱写“中国梦”苏州新篇章做出新贡献。
苏州巿“吴韵”优秀音乐作品推优评选在评选过程中将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评选原则,严格评选程序,增强评选的透明度,按照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的标准,提高评选的公信力和权威性。申报表在苏州文学艺术网下载。
评选细则如下:
1.苏州巿“吴韵”优秀音乐作品推优评选评委会由苏州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苏州市音乐家协会有关领导及有关专家组成。
2.评委由市文联领导和音协有关专家建立老中青相结合的5~7人组成评选委员会进行评审。
3.评选工作严格执行有关“回避制度”的规定,凡有作品参评的专家库成员不得担任该届评选的评委。评委在评选过程中应坚持评选细则,遵守评选纪律,认真负责、廉洁自律,做好评审工作,确保评选达到预期的目的。
4.获苏州巿“吴韵”优秀音乐的作品由文联创研部具体实行终审并上报文联党组批准,由苏州市文联向优秀作品作者颁发证书及扶持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