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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苏州市第一届戏剧“兰花奖”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7-06 来源:苏州市戏剧家协会[关闭窗口]

关于申报苏州市第一届戏剧“兰花奖”的通知

市各剧团、各区(市)戏剧家协会: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中央《关于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的实施意见》精神,积极引导、热情扶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我市戏剧创作的竞争和激励机制,推动我市戏剧创作的持续繁荣和发展,由苏州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和苏州市戏剧家协会联合主办的第一届戏剧“兰花奖”的申报工作现已启动,具体要求如下:

一、评选范围与标准

凡在2015年—2017年间,我市戏剧工作者按照“兰花奖”评选奖项达到要求的,均可申报“兰花奖”。

苏州市戏剧“兰花奖”由创作奖、表演奖、评论奖组成。

1.创作奖:创作奖设优秀创作奖、创作奖两项。凡我市戏剧作者创作的大型剧目代表苏州参加省级(省委宣传部、省文联、省文化厅、省剧协等主办的)以上比赛演出获得奖项,即可申报优秀创作奖。凡我市戏剧作者创作的大型剧目参加市级(市委宣传部、市文联、市文广局、市剧协等主办的)比赛演出获得奖项,即可申报创作奖。

2.表演奖:表演奖设优秀表演奖、表演奖两项。凡我市戏剧演员主演的剧目参加中国戏剧节、中国艺术节展演,或者获得梅花奖、群星奖,或者获得省红梅奖、五星工程奖银奖以上,或者主演的大型剧目代表苏州参加省级(省委宣传部、省文联、省文化厅、省剧协等主办的)以上比赛演出获得奖项,即可申报优秀表演奖。凡我市戏剧演员主演的大型剧目参加市级(市委宣传部、市文联、市文广局、市剧协等主办的)比赛演出获得奖项,即可申报表演奖。

3.评论奖:评论奖设优秀评论奖和评论奖两项。凡我市戏剧工作者获得中国戏剧评论奖,或者撰写的戏剧理论、评论、艺术实践的经验与体会文章在国家级报刊公开发表2篇以上或获得优秀奖以上的均可申报优秀评论奖。在省级报刊公开发表3篇以上或获得优秀奖以上的即可申报评论奖。     

二、评奖机构与程序

由苏州市剧协组成评选委员会,负责各奖项的评审工作。评选以先评议后投票的方式进行,票数超过评委半数以上方可获奖。

由苏州市剧协设立评奖办公室,负责接收申报材料等有关评奖的各项具体工作。

评审结果在苏州文学艺术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评委会最终审定、公布评奖结果。

三、申报办法

“兰花奖”于2018年8月10日前申报,以苏州市各剧团、各区(市)文联、剧协为单位申报。申报人需如实填写《苏州市戏剧“兰花奖”申报表》,并按照要求附上相关材料,经所在单位或文联、剧协签署意见后统一报苏州市剧协。民间职业剧团编、创人员及市区业余编、创人员可直接向苏州市剧协申报。申报材料纸质版及电子版各一份。

邮寄地址:苏州市人民路1088号苏州市文联302室联系人:张晶晶、何炜联系电话:0512-69331092电子邮箱:szsxjjxh@126.com 

 

附件:苏州市戏剧“兰花奖”申报表

 

苏州市戏剧家协会

2018年7月3日

 

               苏州市戏剧“兰花奖”申报表

 

姓名

 

性别

 

单位

 

所在剧团(剧协)

 

剧种

 

专业

 

申报奖项

 

 

 

 

 

 

 

 

 

申报奖项的

获奖情况

 

 

 

 

 

 

 

 

 

 

推荐单位意见

 

注:

1.申报创作奖请提供创作剧本及演出照片;

2.申报表演奖请提供获奖证书、参赛照片;

3.申报评论奖请提供刊物目录及论文首页。